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
常规性科技援助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援助项目工作管理,切实做好科技援助工作的绩效评价与成果应用,根据《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外字〔2017〕281号)及《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组织程序及实施细则》(国科外字〔2013〕200号)的要求,我司将集中组织开展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专项中常规性科技援助项目验收工作,对已到执行终止时间的常规性科技援助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安排
时间:2018年10-12月(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准备及要求
本次验收验收工作采取会议答辩方式进行,请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1.项目执行情况介绍(PPT形式答辩汇报(电子版),汇报时间15分钟);
2.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项目技术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1);
3.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项目财务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2);
4.代草拟专家组意见(模板见附件3);
5.外方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评价报告;
项目实施评价报告由外方合作单位出具并由外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内容包括:(1)项目开展技术合作情况;(2)合作方受赠设施情况;(3)合作方对本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
6.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在《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确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7.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重大事项调整,需提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大事项调整评议意见书》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8.项目任务合同书(含预算书)。
上述纸质材料须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准备,装订成册,一式九份,经过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并盖章。
三、其他事项
验收组织工作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承担。请各项目单位将纸质验收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马云青、杨冰
电话:010-68528432、68598271
E-mail:guojikejihezuo@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