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交函字〔2018〕38号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召开2017年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港澳台重点专项
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按照政府间重点专项项目评审工作安排,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定于2018年4月25日-27日举行。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评审内容与标准。本次答辩评审,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国际合作、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附件1)。
2.评审方式与日程。本次评审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附件2)。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将扫描件发至政府间专项组邮箱:zhdxmbgs@163.com,并将原件寄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政府间重点专项组备案。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项目答辩人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按时参加答辩评审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答辩人用PPT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20分钟,每个项目共3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并向其提供汇报所需的PPT文件(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3)。
5.评审专家名单将于评审前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网站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中公布。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010-68598010
附件: 1. 政府间重点专项答辩评审表格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