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度国合专项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将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会,对已到终止日期的部分国合专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具体签到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二、会议准备及要求
参加本次验收会的项目清单见附件。验收采取会议答辩方式,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组织程序及实施细则》(国科外字〔2013〕20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验收会的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的项目截止日期到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填写验收材料。组织(推荐)部门应及时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完成任务合同书中确定的考核指标,项目承担单位所列举的已完成任务和成果是否符合验收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根据验收细则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在验收评审会前将验收材料交验收工作组织方审核。为给项目单位减轻工作负担,本次验收会将成立验收材料审核小组,在验收会签到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即验收细则中规定需带到验收现场的材料)包括:
1.项目实施情况介绍PPT(刻入光盘);
2.草拟专家组意见(在模板上编写,电子版刻入光盘+纸质版7份);
3.《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报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技术报告》、任务合同书中规定应提交的其他项目成果,以及第三方测试、检测、认证报告、证书等有关证明、依据(复印件),一式7份;
4.《任务合同书》(正式版)复印件,一式7份;
5.《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1份;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重大事项调整并获批复,需提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大事项调整评议意见书》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均要求是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的正式版文件,相关模板可在“http://www.istcp.org.cn”网站、“文件下载-结题验收”栏中下载。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报告》应签字盖章齐全。如不符合要求,则取消本次验收会参会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蕾,杨冰
电话:010-68598404、68598271
E-mail:guojikejihezuo@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附件:项目清单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7年9月25日